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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非典”事件,开启了我国对失职官员责任追究的先例,也标志着“问责风暴”的启动。完善行政问责制,是当前我国政府确保其责任实现的重要举措;推进公民参与行政问责,是我国责任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应构建公民参与问责多元化主体的行政问责体系,让社会公众作为行政问责的主体之一参与到行政问责中来,充分发挥异体问责的作用,完善行政问责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率。 本文通过对国内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现状的分析,得到我国公民在参与问责中存在参与的主体差异大,参与范围窄,参与方式单一,组织化程度低,部分官员消极抵制公民参与,问责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并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一是要出台和完善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的法律法规,包括制定全国统一的公民参与行政问责法;二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公民参与行政问责机制;三是规范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程序;四是改进和拓展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的渠道。除原有的举报信访等渠道之外,加强运用新兴网络渠道参与行政问责,重视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参与行政问责;五是强调了要强化公民的问责主体意识、提高公民参与行政问责意识和培养公民参与行政问责能力;最后提出要树立政府官员责任意识,提升引导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的能力。本文通过对行政问责中公民参与问题探析,以期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度,推进公民参与行政问责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