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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先介绍了SPS视野下完善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研究进展和研究课题的来源和内容,理论和实践意义;其次,说明了《SPS协定》产生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总结了其他国家和区域组织SPS视野下进出境动物检疫立法的主要特点,如透明度极高的检疫立法传统,等效应用,风险分析的基础性作用和适当动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ALOP)的确定,预防机制的有效运用,充分接轨国际的的检疫安全标准体系,动物疫病控制的区域化策略等。再者,通过介绍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历史,分析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制度的现状,指出在SPS视野下,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构建原则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顶层设计缺陷,预防机制的适用范围偏窄,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协调不够,检疫监管体系等效应用不足,风险分析活动的基础作用不突出,立法活动透明度不足等。基于上述问题,相关进出境动物检疫制度有待完善和创建。最后,建议将《SPS协定》相关要求渗透到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之中,提出了完善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的总体原则、基本思路和具体构想。即保障国门生物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着重关注完善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顶层设计,扩大预防机制的适用范围,加大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协调,探索检疫监管体系等效性问题,确保风险分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立法活动透明度。努力推动检疫准入体系制度,风险分析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境外动物检疫措施评议制度,标准化制度、区域化管理制度、注册企业管理制度、检疫处理制度和处罚制度等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为基础,开展对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和双边协议的废改立工作,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