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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别于传统租赁仅具备融物的特性,金融租赁具备融资、融物双重特点,在性质上更倾向于融资,其实际是一种类似信贷的间接融资活动。金融租赁最早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1986年在我国诞生了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从时间上看,金融租赁业务在我国存续的时间不算很短,但由于之前我国相关法律、税收、会计、监管体系和标准的不完善,历史上我国金融租赁公司违法、违规的现象层出不穷,金融租赁业经营混乱,许多金融租赁公司先后破产,众多金融租赁公司经营惨淡。目前,在国外作为一种成熟融资方式的金融租赁在我国发展明显滞后,其业务规模、经济影响力远落后国外发达国家水平。
2007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出新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我国商业银行在阔别金融租赁业12年后再一次获准进入这一业务领域。其后,国内首批五家商业银行试点投资的金融租赁公司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实现了快速发展,部分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规模已经接近百亿元。对于这些金融租赁公司而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深刻理解金融租赁的业务特征和风险特征,建立完善的、适合于自身发展的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控制机制,强化自身风险管理的意识,增加风险管理的手段和措施,是确保金融租赁业未来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本文从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现状入手,通过整理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阶段、发展特点,分析、总结我国金融租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本文重点之一在于分析我国金融租赁业风险产生的内、外机理,认为信用安排的复杂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治理情况、专业人才储备是风险产生的内生机理;而法律法规、物权登记、行业监管等情况是风险产生的外生机理。本文的另一重点在于探悉适合我国金融租赁业风险识别、风险衡量以及风险管理的主要思路和措施,认为信用风险是金融租赁公司目前所面临最突出的风险,其合适的风险衡量方式是多变量模型。在风险控制的主要思路和措施方面,本文认为我国金融处理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两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的风险防范主要是针对单一项目的风险情况,对项目中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做出具体安排,这是风险控制的一般方法;第二个层次的风险防范主要针对已形成的资产,根据风险变化情况、监管要求进行动态调整,主要应用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的方法。在论述过程中,本文还结合实际,以作者所在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一新建船舶直租项目为案例,阐述了具体业务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风险以及实施风险管理的经验和体会。
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出新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重返金融租赁业后,本文即开始关注金融租赁业面临的风险管理问题,对我国金融租赁风险产生的内外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对主要风险的识别、衡量及防范进行研究,体现了较好的实效性。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对于风险衡量的研究和说明不够深入,这主要受制于目前我们缺乏相应的数据进行分析、论证。另外,在运用资产证券化等风险分散、风险转移措施上,本文由于篇幅限制没有提供相应的具体案例,只是做出了简单的介绍。对于相应案例进行研究将成为今后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