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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对河北平原区47个无公害水果产地的大气、灌溉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实地调查,进行了样品采集和污染物的检测,并采用相关标准对监测数据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再利用Microsoft Excel软件及SPSS软件进行被测污染因子间的Pearson相关分析,探讨研究区无公害水果产地大气、灌溉水和土壤环境中被测因子间的相互关系以便进一步探求其污染途径。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了河北平原区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体系,采用污染指数评价法对研究区无公害水果产地进行了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表明:(1)研究区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达到《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纲要》中规定的“安全”等级,处于“清洁”和“尚清洁”水平,符合目前国家所规定的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质量的要求,具备生产无公害果产品的环境条件。(2)研究区大气样品中的单项因子污染程度依次为:总悬浮颗粒物>铅>氮氧化物>氟化物>二氧化硫;灌溉水样品中的单项因子污染程度依次为:氟化物>氯化物>石油类物质>氰化物;土壤样品中的单因子污染程度依次为:总镉>总砷>总铬>总汞>总铅>滴滴涕>六六六。研究区中迁西县大气受总悬浮颗粒物污染;盐山县和献县灌溉水受氟化物污染;香河县、文安县和广阳区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总镉污染,应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唐县和无极县大气样品中的氮氧化物,馆陶县土壤样品中的总镉接近污染值,应加大防污力度,防患于未然。(3)研究区大气质量综合评价指数分布在0.063~0.875之间,灌溉水质量综合评价指数分布在0.072~0.915之间,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指数分布在0.125~0.998之间,等级范围在Ⅰ级(清洁水平)~Ⅱ级(尚清洁水平)之间。有39个县占总样本数84.8%的地区大气质量综合评价为I级清洁水平,有45个县占总样本数95.7%的地区灌溉水质量综合评价为I级清洁水平,有44个县占总样本数93.6%的地区土壤质量综合评价为I级清洁水平;有7个县大气质量综合评价为Ⅱ级尚清洁水平,2个县的灌溉水质量属于Ⅱ级尚清洁水平,3个县的土壤样品质量属于Ⅱ级尚清洁水平。大气质量综合评价好的有宁晋县、安次县和永清县;灌溉水质量综合评价好的有唐县、茂丰县、易县、迁西县、行唐县、磁县、临城县、邢台县、遵化县、涉县、成安县和内丘县12个县;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最好的是安次县。大气质量综合评价最差的是迁西县;灌溉水质量综合评价差的是盐山县和献县;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最差的是香河县。本文旨在通过调查分析河北平原区无公害水果产地大气、灌溉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对研究区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质量加以评价,为该区的无公害果品生产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