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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学术界,专门研究党员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行为中法律意识培养途径的文章只有寥寥十六篇,专著为零。有关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问题的文章一般都零零散散的分布在十几篇学术论文之中,给笔者的感觉: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在执政党建设学术界,相对别的学术研究而言,真是凤毛麟角。而在法学中,法律意识只是法学学科中法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说是法理学的一个小小的子系统,在法学界也缺少专门的论述,笔者通过对一些学者的分析、研究,发现他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层面:一、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现状。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依法治国实践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大多都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具有一定的法律评判价值、有效运用法律的能力;具有依法管理决策、依法行政办事的能力与水平,能稳妥的解决改革发展稳定过程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能合理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但是,也有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素养不高,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有:在社会经济事务管理中,以政策代替法律;在行政执法中,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不能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或徇私枉法。二、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的因素。(一)历史的因素。几千年的封建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在思想政治、文化教育及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影响在短期内仍难以肃清,仍严重影响着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与行为。(二)社会因素。1957年后,受“左”的思想严重影响下,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出现了“急刹车”,甚至是倒退。由于对法制建设的不重视,古今中外的一批优秀的可资可鉴的法律文化,被斥之为“封、资、修”,长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摒弃了对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培养;后来打倒公检法的提出,使法学研究仅限于法律的历史类型,法理学仅限于所谓的党性原则研究,造成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僵化、封闭、禁锢,严重影响了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提高。(三)法制教育的落后。由于过去受“左”的错误思想的长期影响,造成党员领导干部自身法律意识严重欠缺,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里:重政策、轻法律,重行政权力、轻法纪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与当前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行为中法律意识途径。(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在改革开放外在因素的冲击下,我国的立法步伐不断加快,这就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不断的“充电”,弥补法律知识的缺失。(二)强化实践环节的法律意识。党员领导干部除了要对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掌握,还需要运用于实践环节,通过用法、执法、守法等社会实践环节,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三)注重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选拔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做好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法律意识标准考察工作。(四)完善依法检查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考察监督机制,及时发现、纠正领导干部不依法行使权力的行为,从制度上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这些文章主要从宏观的角度研究分析了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现状,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的因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行为中法律意识途径,这些都是一些普遍的现象。上述文章缺少一定的微观性,不能够较充分的体现当前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而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李真、王怀忠案为现实依据,并结合中国共产党执政建设的规律和法律知识,从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角度、系统的论述目前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的现状、缺失的原因及培养法律意识的途径选择,从而,为以后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培养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