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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组织管理中,激励功能越来越凸现其重要性,从某种程度上讲,一个组织激励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其整体管理水平的高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开始正式迈上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我国政府机关人事管理基本实现了由适应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向适应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跨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定,原有的干部人事激励制度逐渐失去其强大的激励作用,日渐暴露出弊端,导致公务员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等方面与群众的要求背道而驰。为了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行政机关的绩效和管理水平,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激励制度。
本文选取中山市公务员(主要是处级以下公务员)为研究样本,以中山市公务员满意度调查为切入点,调查发现被调查的公务员对满意度各维度中的薪酬、个人晋升机会、单位提供的培训机会、单位的考核情况等因素不满意;结合进一步访谈所获取的资料,本文对中山市公务员激励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激励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中山市公务员激励制度的原则和对策,包括转变公务员管理理念、强化行政文化建设、完善公务员录用晋升制度、构建学习型组织、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以及完善制约和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