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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或者履行不力而进行责任追究,已越来越常态化。“一案双查”作为问责制的重要部分,是实现“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目前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重要领域发生案件的追责问责,如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等,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通过“一案双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不履职尽责导致引发案件进行问责,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推动了国家有效治理。本研究经由公共管理及政治学角度,论述“问责”、“党内问责”、“一案双查”一系列核心含义和基本理论,从公共管理学等方面寻找支持践行“一案双查”的理论基础,融合“一案双查”践行4年多来公开通报的典型实例、相关数据和本人自身体悟,结合福建省S市践行“一案双查”基本情况,研究了“一案双查”的践行效果,分析践行中面临的问题以及存在这些问题之原因,最后指出深入完备该项制度的措施建议:一是树立权责对等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通过明确启动倒查追责条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明确适用对象、准确定性量纪等方面,对该项制度不断进行细化;三是进一步明晰责任划分,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内部监督、情况通报、容错免责、后续使用等配套制度;最后是不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一案双查”实施主体的履职能力,推动其扩展延伸到行政问责,并与其它党内监督制度一道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