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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在加强公共服务职能的背景下提出的任务,是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与大繁荣、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设》中提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我国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在梳理总结理论界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涵阐释的基础上,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的非赢利性的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其目的是保障群众满足基本的文化需求,由组织体系、内容体系、运行体系和监管评估体系构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获得了充分的理论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文介绍了美、英、法等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投入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以及监管评估机制,重点阐述了美国文化资助制度、英国的“一臂之距”文化投入机制、法国的“一竿子到底”的文化管理制度等成功的文化管理模式,得出了我国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改善文化投入机制、加强文化服务机构监管评估、完善公众参与文化服务的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启示。本文的特点是通过对台州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证调研,看到其在完善文化法规政策、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文化品牌建设、文艺队伍建设以及推进文化惠民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体制性、结构性及变迁性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文化体制的障碍。文章的最后提出了我国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的对策建议,即要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投入机制、推进公共文化市场化与社会化、促进均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