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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具有意思能力,拥有独立的意思是其标志。由于法人的意思来源于众多成员个人的意思,由众多个人意思通过一定的意思整合程序整合而来。在法人之中,常出现法人专制现象,法人管理者或领导人的意思可能取代法人的意思,其他主体的意思因各种原因取代了法人的意思,法人丧失了其意思的独立性。在法人专制现象中,它不仅排斥其他法人成员的参与法人日常的经济管理和法人成员的自由意思的表达,而且致使法人的意思无法形成或表示,更使法人的意思异化为个别成员、领导或其他主体的个人意思。形成法人专制的原因复杂,其类型多样且危害众多,但是法人基础理论忽视了法人专制理论。我们需要在分析法人基础理论对法人专制予以忽视的原因的基础上,构建法人专制理论,从而对其予以规制与预防,不断完善我国的法人基础理论与制度。本文分为六个部分,包括前言、正文和结论。第一部分引言简要讲了本文拟讨论的问题。本文拟从程序的视角来对法人的本质和法人的成立要件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构建法人专制理论,不断完善法人基础理论和制度。正文由五章组成。第一章论述了法人专制现象的概念、特征、类型和危害,并通过对法人一般理论的回顾,提出本文拟予以解决的问题。法人专制与法人格否认制度虽均是对法人独立人格的滥用,但是二者之间却有着本质性的区别。第二章论述了法人本质论和法人成立要件制度对程序的忽视及其带来的后果。法人本质论和法人构成要件理论都忽视了程序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均忽视了法人意思形成程序和法人意思持续性的保障程序这两种程序,并分析了导致忽视这两类程序的理论原因。第三章论述了法律行为制度对程序的忽视及其对法人制度的影响。传统的法律行为理论也忽视了“程序”,特别是对意思形成程序和意思保障程序这两类程序的忽视。决议制度是其新兴的、重要的类别,由于法律行为制度对这程序的忽视,致使决议也受到了轻视。第四章论述了主张以程序消除法人专制的必要性和方法,主张以法律行为理论应当重视程序,特别是应重视决议程序,以决议程序保障法人的独立意思及其意思独立性的持续存在。第五章论述了我国法人制度的完善和法人专制的预防,主要着眼于对我国法人成立要件的完善,在其构成要件中添加“程序”,特别是法人意思形成程序和其意思保障程序,还应不断完善公司法中的决议程序。其他法人制度应该从公司法中汲取营养,重视其意思形成程序和意思保障程序。最后一部分主要写的是结论。通过本文简要论述的法人专制的多样性、严重性和预防的重要性,来说明建立法人专制制度的急迫性和必要性。一般的法人理论和法人制度均忽视了法人专制现象,我们必须去改变这一现状,建立法人专制制度,改善法人专制肆虐的现象,并不断完善法人的基础理论和法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