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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作为全球最具代表性的区域一体化国际组织,长期以来致力于实现更进一步的内部市场一体化进程。但在实践中,通常面临不同国家地区之间不同法律规范所带来的交易规则之差异,这亦是长期以来制约欧盟地区单一市场形成的主要原因。2015年12月,欧盟委员会为取代夭折的《欧盟统一销售法草案》,针对性的提出了适用于远程货物交易领域的《在线货物买卖法指令》草案,踏出了欧盟单一数字市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步。本文通过对该指令所涉及的立法背景、适用方式及调整方法、瑕疵担保制度优化以及在线纠纷解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探索其规则制度,尝试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优化调整提供理论参考建议。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论组成。正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欧盟及《在线货物买卖法指令》草案概述,主要是对欧盟及《指令》的背景进行介绍,包括欧盟及其立法现状、欧盟单一数字市场之愿景以及《指令》之前身《欧盟统一销售法草案》的相关内容,并就《指令》的框架内容作了概括性介绍。第二章为《在线货物买卖法指令》的适用方式及调整范围,《指令》较为罕见的采取了完全一致之标准,即要求成员国转化国内法必须完全一致,既不允许成员国规定过严,也不允许规定过宽的转化规定。另一方面,《指令》将调整范围限定于B2C领域的跨境远程货物交易范畴内,相对具体狭窄的调整范围使得其内容更具针对性,我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在调整范围方面亦可从中借鉴有价值的制度规则。第三章为《在线货物买卖法指令》瑕疵担保制度研究,进一步就《指令》所针对的瑕疵担保制度进行了阐释分析,集中针对《指令》在瑕疵担保制度上的创新点及具备讨论价值的部分进行了研究,并从《指令》出发对我国瑕疵担保制度的重构进行了思考。第四章为《在线货物买卖法指令》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主要探讨了在《指令》框架下的ODR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并对其适用进行了阐释,进一步探讨在我国ODR纠纷解决机制的架构过程中可以从中汲取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