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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蔓延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兴城市开发建设在全国各地开展得如火如茶,人们的居住需求已经从单纯的物质因素扩展到社区环境、居住心理、公共交往、物业管理、居住文化等层面上来,“宜居社区”建设受到各界的关注和追捧。但是目前我国社区只注重物质层面的规划,缺乏社会人文层面的内容,造成人与空间、人与社会分离开来,步伐逐渐与大环境不协调,如何满足居民从精神方面对生存环境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公共艺术正好完成了这一诉求。公共艺术通过将良性文化理念植入社区,带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这对提升社区宜居性有积极作用。本文希望全面揭示“公共艺术”与“宜居社区”之间的种种关系,剖析宜居社区建设对公共艺术的内在需求,构建公共艺术对社区宜居性提升功能的理论框架,以期望我们的社区成为一个宜居、宜玩的生活休闲空间。 本文以公共艺术与宜居社区建设为研究主体,运用了文献分析、结构——功能分析法、案例分析等方法。首先,立足于国内外研究现状,对公共艺术和宜居社区的概念进行界定。其中,分析比较“居住区”、“社区”、“居住社区”三者之间的不同,对文中涉及的社区定义为居住社区的范围。其次,基于“人居环境学”、“马洛斯需求层次理论”、“社区适宜居住性理论”,对以提高社区居民生存质量为目标的宜居社区系统构成进行分析,并通过研究公共艺术与宜居社区建设功能性关联,然后分析公共艺术其空间调节、美化装饰、互动沟通、文化展示等多种功能性对提升社区宜居性的关系,从而得出公共艺术对宜居社区建设具有推动作用的结论。再次,对公共艺术改造社区的相关案例进行研究,通过实例进一步验证本文论点“公共艺术对宜居社区建设具有推动作用”。最后,分析现阶段我国社区公共艺术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社区公共艺术的发展策略,以期更好的促进宜居社区建设。 在现阶段展开的关于公共艺术对宜居社区建设推动作用研究,一方面对于公共艺术及宜居社区建设的理论有一定的补充;另一方面,对社区公共艺术实践提供指导,有利于整个宜居社区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