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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全球化变革,移动网络走进千家万户,人们的生活、工作、娱乐方式等等方方面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信息传播媒介的互联网络的兴起,给传统的企业运作方式方法和手段、运作环境等都带来巨变。企业运作模式和新型产业链兴起,都是由互联网的迅速蔓延而引发的,互联网使原有的传统企业运作效率提升,产业链上的利益双方也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和改造,催生的网络化新企业数量更是不胜枚举,它们成为一代新秀,独霸网络化市场鳌头。近些年来,伴随资本市场和互联网的发展,对于一代新宠——互联网络企业的投资越来越受到关注。通过实际市场估值考察发现,市场上的投资人对早期互联网企业的估值更多依赖于投资者的主观判断。互联网企业在商业模式上往往分为两个阶段:1)早期累计用户;2)后期实现盈利。在早期,不少互联网企业并无明显的收入来源或盈利,这就为企业估值造成了问题。结合传统的估值模型内在逻辑,我们认为一个企业有价值的核心是为公司股权拥有者提供收益,也即是产生利润。在产生利润的基础上,对于归属股权所有者的收益增长进行一定程度的假设,再逐一折线,从而得到一个现值,是传统估值模型常用的方法。而早期的互联网企业往往伴随着亏损甚至无收入,有收入的企业在收益的增长上也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就为估值带来了难点。在研究过程中,主要的难点在于:1)暂时无收入的商业模式如何估值;2)风险较大时怎样确定与之对应的回报率。本文着重将讨论传统估值模型在一级市场(即公开发售股票前的融资阶段)与二级市场(IPO以后在股市公开流通其股票的阶段)互联网企业的估值中的适用性,分析其估值难点,并努力在现有模型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以求更好地被运用到互联网企业的估值中。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到的估值为企业的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与不同。我们认为在长期,内在价值将决定市场价值。所以,得到一个相对合理的内在价值对投资人在长期判断一个企业的价值有着较大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