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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入世后,履行入世承诺修改相关木材贸易制度,为中俄木材贸易提供了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俄罗斯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交易量不断下滑,而中国对木材的需求持续增长,如何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是亟待解决的难题。基于俄罗斯入世后,俄罗斯相关变化开展研究,以调整、转变中俄木材贸易模式为切入点,从宏观制度层面、微观企业层面进行剖析,提出可操作的新木材贸易模式,以期为政府制订中俄木材贸易政策、提高木材企业进出口效益,提供政策建议与理论支撑。首先,对俄罗斯入世后的中俄木材贸易现状进行梳理,研究表明:俄罗斯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交易量下滑、俄罗斯木材在中国的市场范围明显缩小等说明俄罗斯入世后俄罗斯木材在中国市场比较优势弱化,俄罗斯入世初期的中俄木材贸易旧模式迟滞了中俄木材贸易发展。其次,对俄罗斯入世后影响中俄木材贸易模式转变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俄罗斯入世后,俄罗斯一系列的制度改变会影响中俄木材贸易制度交易成本,制度交易成本的变化决定着中俄木材贸易模式的选择,独占研究视角。精准解读俄罗斯入世后出台的相关制度和木材贸易法规条款、木材企业生产方面的变化等,发现俄罗斯入世后制度变迁、木材企业生产率的变化会直接影响俄罗斯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模式的选择,研究的视角从国家层面、产业层面转入微观企业层面,贴近中俄木材贸易实际。再次,分析构建俄罗斯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新模式的理论依据。俄罗斯入世后,从宏观制度层面看,中俄木材贸易非正式合约制度依靠信誉机制不能避免机会主义行为发生,正式合约制度提高了中俄木材贸易的履约率,合约制度实施质量影响交易成本变化,依据交易成本变化趋势构建俄罗斯入世后的中俄木材贸易新模式,研究表明:制度因素通过交易成本影响贸易模式。从微观企业看,俄罗斯入世提升木材行业生产率,贸易自由化通过贸易集中、低生产率木材企业退出和高生产率木材企业进入出口市场,使木材行业生产率不仅通过技术创新,还可通过扩大市场份额得到提高,实现规模经济,木材贸易模式将随之改变。木材企业生产率提高有一个前提是,中国木材市场对俄罗斯木材存在有效需求。第四,分析俄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新模式实现的宏观基础。俄罗斯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制度交易成本由非正式合约制度交易成本、正式合约制度交易成本构成,运用诺维贸易引力模型对中俄木材贸易制度交易成本进行了测度,结果显示,俄罗斯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制度交易成本是先下降后上升。第五,分析俄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新模式实现的微观基础。研究显示,俄罗斯入世后典型异质木材企业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生产率高于行业生产率,但木材企业生产要素之间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在企业用工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俄罗斯木材价格持续走低、企业用工成本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生产率低的中小木材企业无法获得利润,只能破产或者重组。最后,提出俄罗斯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新模式及实现对策。具体包括以大宗商品为主政府引导的中俄木材贸易模式和市场引导的中俄木材贸易模式等。分别从政府层面、企业层面提出俄罗斯入世后中俄木材贸易新模式的实现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