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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沿着“界定对象—分析问题—借鉴经验—提出建议”的思路进行写作。首先通过对网络交易的概念和主体范围进行界定,分析其与传统交易相比所具有的优势,证明网络交易正在强势发展。再由网络交易中需要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济学和法学理论来验证对其特别保护的合理性。因为网络交易存在一些特有的行为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权。隐私权等权利,而纵观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发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基本权利保护力度不够,并且其他法律法规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分析司法环境可发现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通,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反观美国行业自律为主的保护模式和欧盟统一管制为主的保护模式,对我国立法具有很好的启示意义。笔者提出保护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建议:包括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信用评估制度、完善退货制度、加强行政监管制度。在权利救济方面可以通过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建立网络争端的在线解决机制、建立先行赔付机制来保护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