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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亲属法中重要的制度之一——婚生子女的否认及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构建。 本文从中外婚生子女否认制度的立法例入手,认真分析了当今世界婚生子女否认制度的现状,并比较了各自立法之优劣,重点对当前我国婚外生育子女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建立我国婚生子女否认制度的必要性。从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的角度对这一制度的构建进行了定位,研究分析了婚生子女否认制度的可行性,婚生子女否认与非婚生子女保护的关系,分析了实行婚生子女否认制度的法律效果,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我国建立此项制度的立法构想—— 明确相关法律概念,如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推定和否认、认领和准正的含义; 明确婚生子女否认的权利主体和构成要件及适用条件; 明确婚生子女否认的情形及法律适用; 明确婚生子女否认的时效限制、权利灭失,以及相应的救济措施。 最后对完善我国婚生子女否认制度进行了立法上的具体设想,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