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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是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重要采购方式之一,是采购实体与多家供应商、承包商或者服务提供者进行谈判,从他们中确定由谁来供应、承包或提供服务的一种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是除招标方式外,最能体现政府采购竞争性、经济性和公平性原则的采购方式,其应用近年来也一直呈上升趋势。然而作为一种采购方法,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交易规则、程序和监督均未出台明确的法律、规章和条例,《政府采购法》对竞争性谈判的规定,在诸如适用范围、操作方法、组织程序、业务流程、评审原则、采购代理等方面的规定还十分粗糙。对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研究也因此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
本文研究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出发点是研究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机制,规范竞争性谈判的采购程序,使其的运作能获得最佳效益。我国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当前亟待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法律规定模糊,二是事件中存在随意性。基于此,本文以S医院医疗器械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作为论文研究的目标,研究竞争性谈判采购应用的实例,从实践上摸索如何规范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管理机制,从而为完善其制度、规章等提出尝试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