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关联与在场形而上学——德法之争中的问题与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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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对德法之争这一事件进行重温。通过一些并未出现在此次事件中的文字,促成对这一事件中德里达对于解释学之质疑点的理解,进而为透视伽达默尔和德里达相对于海德格尔、尼采的位置提供一个视角。在德法之争中,所出现的德里达对于解释学的三个质疑点分别是:求理解的善良意志、连贯性和完整的语境以及阐释话语的公理条件与一致性的同意。本文的构思将围绕着这三个质疑点展开。   首先通过背景的扩展和问题视野的置换来确定德里达所关注的解释学之三个形而上学印记点,在此基础上总结德里达对于形而上学的理解和态度,把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的问题作为解释学和解构论形而上学观念冲突的典型结点。通过分析此一问题上的具体争论,深入到解释学和解构论对于“在场状态”显现方式的不同态度,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关注于在场状态与人之维度的关系的争论,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梳理解释学、解构论与形而上学的关系。   经过这样一种构思,德法之争中出现的德里达对于解释学之质疑点就将承受三种不同的阐释和呈现方式。德里达的三个质疑点是本文文字的编织引线,将“在场状态的显现方式”、“显现方式中的人的维度”以及“特性的显现方式与属己性的问题”编织到一条道路上,使得它们在相互通达中共属一体。德法之争的问题与事实就是以某一种方式归属于这条相互通达的道路。对于某个争论点的具体的问与答,就在这条道路上以某种方式被达到。在三种不同的显现方式中,总是有不同的东西隐去。而正是通过某种新的东西的隐去,才使得某种新的东西展现出来。或许对于特定的读者来说,他只会看到三种方式不同的显现清晰度。但是实际上,一种意义上的清晰性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模糊性。它只是在面对不同的“属己性”接收时,才显现为与特性并行的多元化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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