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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事故接连不断发生,严重威胁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甚至造成较严重的国际影响。2005年11月吉林石化双苯塔爆炸重大污染事件发生以来,环境风险事故再一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12月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其中特别对化工石化类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为掌握湖北省化工行业的基本情况,确定主要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提出风险防范措施,湖北省环保局、省财政厅2007年以鄂财建发[2007]86号文向我校下达了“湖北省化工行业调查与污染控制对策研究”的科研项目。本课题为该项目的子课题“磷化工行业调查及污染防控”的部分研究内容。
本文首先论述了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介绍了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的产品链、工艺及污染特点,并对湖北省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分布特点进行了分析研究。香溪河流域位于三峡库区上游,其水环境质量对三峡库区的水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香溪河流域的白沙河化工厂、刘草坡化工厂两个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的黄磷产量占全省黄磷产量的29.4%,是典型企业,我们以这两个企业为研究对象,对该类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源项分析,找出该类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定量分析危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并对该类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及管理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的主要结论是:
(1)我省境内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大多依附磷矿资源的存在较集中的分布,其区域位于三峡库区等水源保护区上游,区域内多风景旅游景点,环境较为脆弱,环境容量不够充分。
(2)黄磷为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3)用事故树、故障树分析法确定了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9类最大可信事故,并计算出各类事故发生概率。
(4)黄磷燃爆事故、CS2泄漏事故和地下含磷渗滤水污染事故对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大,是防控重点。
本文提出的建议如下:
(1)建议将黄磷列为重大危险源,充实到《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
(2)建议我省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造条件进行规模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使企业向大型化方向发展,使产品向高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环境风险大,所处区域环境敏感,建议该类企业渣场、全厂性应急事故池应按规范要求建设,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应按规范进行编制执行。
本文的创新点:在全国首次对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的环境风险及防范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提出了将黄磷列为重大危险源,充实到《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建设性意见,并提出了香溪河流域重点热法磷酸精细磷化工企业在风险防范措施方面具有共性和个性的具体要求。本课题的研究对全国现有的同类型磷化工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有借鉴价值,对香溪河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和三峡库区等水源区水质安全有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