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汉代以来,庄子学说一直归属于道家门下;老庄并称,同为道家学派的代表,业已成为一种固定的认知模式。但是,若将《庄子·内七篇》和《老子》两个文本进行分析、比较则可以看到,庄学与老学在立论的方式和方法上虽有相同之处,而其学说的宗旨和目的则十分不同。如果在判断一种学说的性质和归属时,将这一学说的目的和宗旨作为重于其方式和方法的权重指标,那么,庄学的确是一个独立于老学之外、自成一家的思想体系。老庄并称的关键点在一个“道”字,“道”同为老学与庄学的核心概念之一,然而“道”在老、庄那里却是既有所同,也有所不同。所同之处在于天――作为世界万物的本原,庄子和老子对于最高本体的道,在实存性、本源性以及自然性几方面的确具有共识,这是老庄之道的共同起点;其不同之处在于人――当形而上的最高本体的道渐渐向下运行,降临到人间,老子之道最终成为一种规律和法则,而庄子之道则体现为一种境界。这一状况犹如站在共同起点之上的分道扬镳。老子以理智探求自然的规律,用来规范人世间的社会秩序;庄子以直觉感受大道的境界,用来安顿个体的精神生命。此二者之道是极为不同的。老庄之道的不同,必然的导致了二者学说性质的差异。老学从自然的规律推导出人世的法则,作为统治者施政的纲领和依据,老学的剑锋最终直指无为而治的治世说,其学说性质为社会政治学说;庄学由大道的状态提炼出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作为个体生命的寓所,其学说性质是个体生命学说。在老子满怀救世之愿,谆谆教导着统治者无为而治,并信心十足地预言无为而无不为的理想蓝图时,庄子的心早已离开了困苦的人世,寄寓于大道的境界,在精神世界的天空中自由飞翔。老子一以贯之地以自然规律为法则去规范人类的社会秩序,孔子同样也是在致力于规范人间的社会秩序。与老子所不同的是,在纷乱的人世中,孔子并未将探求的目光投向天空,他所因循的路子乃是实实在在的人之道。老学与孔学,一者以柔弱无为的自然规律统御社会秩序;一者则挖掘人类自身的特性,以情感和人伦的力量匡正人心和社会。此二者的区别只是方式与方法的不同,而其学说的目的则是一致的。但是,在庄学与孔学之间,则有着个体与群体、天上与人间的根本性的分歧。庄子基于对人类个体性的判断和肯定,建立起“道通为一”的齐物论,个体与个体之间、物种与物种之间,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是平等的,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而孔学则肯定人的群体性和社会性,强调“人”作为一个类概念的整体性,以及整体之中个体本质的共同性。此三者,并非传统观念中所划分的那样,老庄一家,形成共同的反儒阵营。尽管老、庄运用了类似的方法,但学术目的与宗旨截然不同;而尽管老、孔的方法不同,却有着相同的学术旨归。可以说,若以老、庄、孔三者相较,老学是更加靠向孔学一边的。作为个体生命学说的庄学,与老学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是一个独立的思想学说。理清这一问题,对于理解整个的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分别从人道和天道两方面立论的孔学和老学,一刚一柔,刚柔并济地组成了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系统的主干,这其中的庄学,则是对其主干起到了补充性的作用。庄学是中国思想文化系统中的个体性的学说,个体性作为人的自然本质之一,虽然可以弱化,但却不可能被完全泯灭;所以,强调和重视人的社会性的主体文化,需要有一种个体性的学说作为补充。庄学正在这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帮助主体文化消化和吸收内部的分离力和外来的冲击力,从而十分有效地保障了系统的稳定性。从系统内部来说,每当王朝走向没落和崩溃之时,庄学就为世人提供精神的避难所和心灵的安慰剂,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新生思想火花的萌芽和迸发;对于外来文化的冲击,如佛教,经由庄学的消化吸收,不仅抵挡住了这一外来的破坏性力量,还由此孕育出了中国禅宗的落地开花。可以说,庄学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系统中的弹性材料,极大的保证和增强了系统的稳定性。由此,也可以部分解释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何以绵延两千年,而又难以冲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