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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企业的投资偏离了最优状态,出现过度投资行为。而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募集到的大量资金,给管理层提供了充分的决策空间和配置资源,很可能诱使管理层为追寻自身利益而盲目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投资前景较差的新项目,导致企业过度投资的发生。其间,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与监督的核心,在通过缓解代理冲突,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监督和指导管理层投融资活动,进而提高企业价值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本文首先考察了再融资对企业过度投资倾向的影响,进而分析董事会对再融资与企业过度投资之间的关系是否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本文梳理了国内外有关再融资、董事会特征与过度投资的相关研究文献和理论,在分析再融资与过度投资、董事会特征与过度投资、董事会特征对再融资与企业过度投资之间关系的影响三大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假设。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以2008年到2016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为研究样本,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本文假设进行论证。最后本文得出以下五点结论:(1)相比非再融资企业,再融资企业更容易进行过度投资,并且再融资企业会因再融资程度增大而更容易倾向过度投资;(2)董事会规模对再融资与企业过度投资之间的正向关系具有抑制作用;(3)董事会持股比例对再融资与企业过度投资之间的正向关系没有显著的调节作用;(4)董事会薪酬对再融资与企业过度投资之间正向关系有抑制作用;(5)董事会会议频率对再融资与企业过度投资之间正向关系没有显著的调节作用。根据本文的实证结果和得出的研究结论,对再融资监管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后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管;(2)引导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向多元化发展。对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提出以下建议:(1)合理确定董事会规模,优化董事会结构;(2)完善董事激励机制;(3)提升董事会会议的效率和质量。纵观全文,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在研究角度上,从董事会的治理监督职能入手,以其特征作为调节变量研究其对再融资行为与过度投资两者关系的影响,彰显了董事会治理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为再融资后过度投资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路径;目前以董事会特征为调节变量对企业再融资与过度投资关系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本文可以丰富现有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