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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旨在通过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最大程度的增加公众福祉,此种供给模式提高了政府效能,满足了公众需求。对购买范围进行深入的研究,便于在实践中科学准确的界定采购需求,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通过对现行文本的审视,从规范形式、颁布主体、位阶效力、文本内容等角度对购买范围进行初步分析。通过对各地区的实践考察可以发现购买服务的范围正在逐步拓展,但是仍然面临理论争议和实践困境。范围界定应当理清影响因素: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原则、政府职能、公共性与公益性等。可以对购买范围进行原则规定、否定列举、肯定列举,从这三方面对有关法律规范予以完善,同时应健全配套机制,即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方面进行程序规制,从培养社会组织、构建综合评估机制、完善合同监管等方面进行实体规制,希冀能够科学、准确的界定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