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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对于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来说,无疑是一项有力的措施,它是将神秘的审判结果晒到阳光下的有效载体,是将法官的自由心证和推理过程向世人的开示,这确实是一种健康且亲民的司法公开方式[1]。然而,我们在对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进行高度赞扬的同时,也应该仔细地考量这种公开所带来的潜在危害,不能让这种制度停留在“表面上看起来很美”的状态,而应该让它尽可能地减少危害、更加完善。本文正是出于这种目的,才决定对裁判文书上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围绕着裁判文书上网中隐私权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分析,从隐私权和裁判文书上网中的隐私权基本概念分析入手,探究对裁判文书上网中涉及的隐私权进行保护的主要意义,并对裁判文书上网实际操作中侵犯隐私权的做法进行实际调研和电话专访,发现现实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美国、欧盟、韩国及台湾地区裁判文书上网中隐私权保护相关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最后对我国裁判文书上网中引发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具体来说,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对隐私权的概念、裁判文书上网中涉及的隐私权进行了说明和阐述;第二章,阐述了对裁判文书上网中的隐私权进行保护的主要意义;第三章,对我国裁判文书上网中隐私权司法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第四章,分别对美国、欧盟、韩国、台湾地区在裁判文书上网中隐私权的保护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出对我国裁判文书上网中隐私权保护的借鉴意义和启示;第五章,对隐私权保护的原则进行分析,提炼出衡平裁判文书上网中司法知情权和隐私权冲突的三个协调原则,分别是个人信息“可识别性”原则、比例原则、可分割原则。并对裁判文书上网中涉及的隐私权内容进行再界定,同时对完善裁判文书上网中隐私权保护的具体程序和规则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