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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社区矫正制度自此进入了实体法和程序法,有了基本法依据。社区矫正制度的研究重点已经不是此项制度引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是此项制度的具体落实,即不是面对要不要做,而是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发展方向是个别化的个案执行,明晰其内容、程序和模式十分重要,这也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本文共由引言与五章内容组成。第一章为社区矫正个别化执行概述,结合现行的法律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明确鉴定了社区矫正个别化的定义;第二章为社区矫正个别化执行理念思辨和理论支撑,社区矫正个别化执行的指导理念进行了思辨,并介绍了不同学派关于社区矫正个别化执行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介绍了我国社区矫正个别化执行的内容及程序,理清了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第四章为国外社区矫正个别化执行考察,介绍了国外关于社区矫正个别化执行的成熟做法、经验教训;第五章为我国社区矫正个别化执行的完善方向,对我国社区矫正个别化执行中需要完善的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