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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1年西安首例职场性骚扰案件的出现,人们对职场性骚扰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其实职场性骚扰这一问题在我国存在已久,但是我国法律有关职场性骚扰的规定却极不完善,学者们的研究也相对较少。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职场性骚扰的立法较为先进的情况下,如何学习和借鉴境外的相关立法经验,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职场性骚扰防治体系显得特别重要。本文试图对职场性骚扰问题进行相对详尽的分析。笔者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的介绍,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提出了对职场性骚扰问题的法律规制期待,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我国工作场所性骚扰法律规制的具体路径。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职场性骚扰的基本问题分析,对职场性骚扰的一般性问题进行介绍,主要从职场性骚扰的概念界定、特征、以及我国的现状等方面全面阐述职场性骚扰的基本问题,从而得出防治职场性骚扰十分必要这一结论。第二部分,我国职场性骚扰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规制职场性骚扰法律依据的分析,指出其不足之所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明确的职场性骚扰的定义。2、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化。3、法律规定缺乏周延性。4、过于单性别化。5、没有系统的证据规则。第三部分,职场性骚扰的域外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分别对外国及其他地区的职场性骚扰法律规制情况,尤其是对雇主责任的有关规定进行述评,比较分析了美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四个较具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规制职场性骚扰立法经验。通过立法考察总结出利弊得失和可供我国借鉴之处。第四部分,防治职场性骚扰的法律对策,主要论述对我国职场性骚扰法律规制如何进行立法完善,即本文的重点。1、明确职场性骚扰的定义;2、引入单位预防性骚扰的相关责任制度;3、制定合理的证据规则;4建立性骚扰的集团诉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