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范围之完善——以非法言词证据为重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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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侦查人员以违法方法所收集证据的证据能力予以否定的规则。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吸纳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既有实体性规则,如排除范围,也有程序性规则,如证明责任、调查程序,其中排除范围是最重要的基础问题之一。该排除规则对于加强人权保障、促进程序公正、防范冤假错案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难题,尤其突出的是人们对排除范围存在争议,严重制约着排除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了提高该规则的实施效果,有必要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范围加以完善。  本文从分析非法证据的概念入手,探讨现有法律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范围存在的问题,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试图提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非法证据排除范围体系,以期对今后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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