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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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对维系经济稳定运行和保障社会稳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通过保险机制,保险将被保险人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转移为确定的保费支出,实现风险转移。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保险业实力不断提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在发展模式上也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总的来说,在快速增长的过程中,粗放经营模式导致的风险还是存在的,反应在偿付能力上,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较为严重。
   虽然我国还未发生过保险公司因为偿付能力不足而破产的现象,但是在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破产现象时有发生,随着中国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国际经济形势和我国未来宏观经济调整的不确定性增强,如何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内部监管和控制与外部监管,完善以偿付能力为监管核心的我国保险业风险监控机制,保障我国保险业稳健发展,以更好的为国民经济发展护航,具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对国内外关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文献进行了回顾,介绍了偿付能力概念的提出和界定方面的研究,接下来分析了影响偿付能力的多方面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及其复杂程度,然后论述了学者对于计量偿付能力充足率方面的研究成果,最后简单归纳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方面的理论研究,并介绍了国外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借鉴和影响。给出了常用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模型。
   本文的重点在于介绍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及其监管体系是如何为保障我国保险公司的稳健发展而服务的。从监管体系的作用和设计原则出发,详细论述了我国三层次的监管体系及其指标计算方法,还有每个层次不同的作用及其局限性。同时详细论述了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方法。
   最后,基于为保障我国保险公司稳健发展服务的目标,对于现行的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为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从业者都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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