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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保证金制度贯穿期货交易结算的全过程,是期货市场风险控制的重要制度,在期货法律法规及交易结算规则中具有重要地位。统一的期货结算机制使得风险随之聚集,保证金作为期货交易结算和履约的担保,是期货结算机构分散风险、控制风险的重要措施。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强行平仓制度等风险管理措施都是以保证金制度为基础运行与发展的。因此,期货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结算制度的核心。期货保证金通常以货币现金的方式缴纳,但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有价证券逐渐成为期货保证金的重要形式。以有价证券代替货币现金充抵期货保证金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期货市场的运行效率与质量。有价证券的形式多种多样,接受何种形式的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不仅影响保证金金额的计算,也影响了保证金运行的方式和效率。目前,世界范围内的主要期货市场均允许使用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特别是股票。然而,我国虽已允许使用标准仓单、国债充抵期货保证金,但在交易实践中使用的比例却比较小,且股票尚未被纳入可充抵的范围。股票不同于有价证券中的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其作为股权证券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首先,股票上承载着一系列股东权利并会产生多种形式的收益,这就要求制度设计中明确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性质,从而确定权益的归属与行使方式、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等问题;其次,股票是由证券登记机构进行统一登记的,在期货结算机制中引入股票需要提高期货结算机构的结算效率与风险防范能力,并加强期货结算机构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对接;最后,股票充抵后还应与各方交易主体的自有财产进行隔离,进行专门管理,防止被不当处置,特别是在破产的情形下,需要对股票作为结算财产进行隔离保护。我国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的空白一方面是由于制度规则的设计忽视了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的客观需求,另一方面是由于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期货结算制度、结算财产隔离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限制了该制度的构建与发展。基于此,本文以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为制度背景,以股票为切入点,分析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制度中的法律关系,明确法律基础,为规则设计提供制度铺垫;分析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的实际客观需求,阐述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意义与制度价值,为制度引入提供理论依据;通过对域外国家或地区的期货市场对于有价证券、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的规则设计进行分析,为我国发展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提供借鉴;揭示引入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过程中在质押登记制度、期货结算制度、结算财产隔离保护制度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与对策,旨在为我国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的发展以及期货保证金制度与期货结算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从而推动我国期货市场的持续发展与国际化进程。本文正文分为以下四章:第一章对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基础进行分析。首先,通过对期货保证金制度进行法律基础的分析,明确其特征、类型和法律性质,为后文的分析与论述提供理论基础。其次,结合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充抵范围、法律关系,明确其法律性质,为后文制度构建提供基础制度框架。最后,通过将与其他类似制度进行对比,阐明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特殊性,为后文揭示制度缺陷、提出解决完善措施提供分析角度。第二章对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在法律制度上的困境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分析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积极意义并与分析域外国家或地区有价证券充抵范围,指出我国有价证券充抵范围的局限性。其次,从个体、市场、制度三个角度分析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的客观需求,表明股票纳入充抵范围的必要性。最后,结合股票在有价证券中的特殊性,在与融资融券担保制度进行对比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的特殊性,使后文中问题的分析、完善措施的提出更具针对性。第三章从质押制度、登记结算制度、结算财产隔离保护制度等三个方面对引入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面临的法律障碍进行具体分析。首先,分析现行质押规则的不足以及存在的法律困境。其次,指出我国现行期货结算制度中存在结算机构不统一、法律地位不明确的问题。最后,在强调结算财产隔离保护价值意义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结算财产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本章在前述三方面的研究中也对域外国家或地区的制度进行了分析与参考,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与期货交易市场的特性,探讨了域外制度规则对我国的启示。第四章针对第三章中揭示的三方面法律障碍分别提出了制度完善与发展的建议。首先,明确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质押与转质押的效力,在此基础上,将股票正式纳入充抵范围,并设置股票充抵期货保证金专户的质押登记制度。其次,针对我国当下期货结算机构分散、法律地位不明确的现状,设立独立统一的期货结算机构,并在法律上明确其中央对手方地位,加强其与证券结算机构间的信息共享,防止风险在市场间传导。最后,构建结算财产隔离保护制度,明确结算财产优先履行原则,建立结算财产破产例外制度,并结合股票特性,明确结算财产独立运行管理下与股票相关的权益收取、股东权利行使等问题。从上述三个方面提出制度规则的发展方向与构建模式,从而推动我国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