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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本文立足中国资本市场环境,运用代理理论、私人契约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的选择问题。本文通过对自愿性披露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的探讨,描述了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总体特征,分析了自愿性披露行为中的影响因素、经济后果与投资者关系三大问题,由此构建了一个关于自愿性披露行为的分析框架,揭示了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行为特征与实现机理。除引论外,全文分为五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和观点如下:第一章,自愿性披露行为的理论基础。本章是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一个理论解释框架,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从会计信息基本理念由历史观向信息观的转变出发,提出决策有用观下会计目标是提供更多对投资者有用的信息,而自愿性披露的出现满足了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这是从会计信息理念出发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理念性解释。第二层次从会计信息的内在属性出发,认为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及管制不应以会计信息的公共物品属性为理论基础,而应以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与投资者保护属性为理论基础,这是从会计信息属性角度出发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实质性解释。第三层次从契约理论与信号传递理论出发,在降低代理成本、签订私人契约与传递公司核心能力等方面解释了上市公司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选择问题,这是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机制性解释。以上三个层次从基础性与应用性两方面构建了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理论解释框架。第二章,自愿性披露行为的制度背景与总体特征。本章首先讨论了资本市场上需要信息披露的原因,由于资本市场本身具有的信息不对称属性,因此信息披露成为了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保护的主要手段。从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的内在联系来看,强制性披露属于市场的基本需求,自愿性披露从时间、内容、深度等各方面都对强制性披露进行了有益补充,因而自愿性披露属于市场的拓展需求。随着客观环境和发展阶段的变化,资本市场对自愿性披露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其次,本章探讨了自愿性披露的制度背景,按我国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将自愿性披露的制度背景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关注强制性信息披露、第二阶段关注公司治理信息、第三阶段关注自愿性信息披露,第四阶段关注投资者关系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其次,在这一背景下,本章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的总体特征进行了描述性统计,构建了适用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指数VDI,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现状进行了一个分行业、分项目的总体描述性统计。最后,本章针对自愿性披露行为所呈现的总体特征进行了初步解释,探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的促进性诱致因素与抵制性诱致因素,揭示出突出公司价值和核心能力,增强企业筹资能力和获取控制权收益的需要是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自愿性披露的直接诱因,而自愿性披露的成本,保护商业秘密与避免诉讼风险这些因素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对自愿性披露行为更加谨慎。第三章,自愿性披露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首先,本章对自愿性披露行为影响因素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梳理,综合来看,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主要受到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公司业绩、行业差异、证券市场的监管与完善程度等几种主要因素的影响。文献述评之后,本章提出了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影响因素研究设计。结合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本章把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划分为内在驱动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两大类。内在驱动因素包括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外部环境因素则包括上市地点、产品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发行股票的类型、信息披露的中介机构等因素。本章根据此分析框架提出了六个假设:(1)公司规模与自愿性披露行为正相关,(2)财务杠杆与自愿性披露行为正相关,(3)公司业绩与自愿性披露行为正相关,(4)管理层持股比例与自愿性披露行为负相关,(5)董事会构成与自愿性披露行为正相关,(6)审计机构权威性与自愿性披露行为正相关。样本公司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自愿性披露行为时,财务杠杆、管理层持股比例和审计机构权威性这三个因素的影响并不明显,而公司规模、公司业绩和董事会构成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影响显著,并且公司规模是影响自愿性披露行为的最主要因素。本章最后根据实证结果提出了解释与政策建议。第四章,自愿性披露行为经济后果的实证研究。在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各种经济后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章将多种经济后果,包括能够提高股价流动性,提高信息中介的关注程度,提高公司价值等最终都反映为上市公司权益资本成本的降低,以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经济后果进行实证检验。国外文献中许多证据都表明了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与权益资本成本成负相关关系,但这一研究结论在不完善的资本市场上是否适用仍然存在很大争议。因此,本章选取248家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在对公司规模、财务风险、经营风险、账面市值比这四个变量进行控制的基础上,实证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指数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关系。样本公司的经验证据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权益资本成本与自愿性披露指数负相关,并且我国上市公司的权益资本成本与公司规模、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三者显著正相关,但与账面市值比的正相关关系并不显著。这一研究结论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的经济后果提供了直观的证据,揭示出上市公司提高自愿性披露水平能带来的实际收益,为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和证券市场监管者的决策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经验证据支撑。第五章,以投资者关系为导向的自愿性披露策略。本章从对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的个体性研究出发,引导出自愿性信息披露中的投资者保护问题,衍生出上市公司以投资者关系为导向的自愿性披露策略。首先,本章以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为案例,对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进行个体性案例研究,以万科A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司业绩说明会等资料为依据,对万科A的自愿性披露指数进行了分类解释与说明,并深入剖析了万科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中的投资者关系倾向,揭示了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的发展趋势,即以投资者关系为导向,进一步提高自愿性披露质量。其次,本章进一步探讨了自愿性披露行为与投资者保护的关系。由于投资者的有限理性容易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产生交互影响,并且投资者对自愿性披露也存在需求与接受程度上的问题,因此在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中,最根本的问题是投资者保护。最后,本章提出以投资者关系为导向的自愿性披露策略是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行为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