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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是知识产出的重要渠道,专利是高校知识产出的重要载体。我国借鉴美国“拜杜规则”的立法被称为中国“拜杜规则”,并被学者寄予厚望,期待其能够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的创造热情。但是该制度的实效如何,却鲜有人做出实证研究。更重要的是,面对开放式创新和新的商业模式的冲击,高校能否适应新的技术经济环境,既有的制度体系能否提供适当的激励不无疑问。高校专利相关制度面临着制度变革的压力。本文运用历史分析法,对“拜杜规则”的起源和变迁进行了探寻,对“拜杜规则”在我国和其他各主要国家的传播进行了梳理,对其运行状况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拜杜规则”历史沿革的考察,例证了制度产生的过程和发挥效用时制度体系的重要性;并通过“拜杜规则”的跨区域传播证实了制度变迁中制度体系强制效用的存在。运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对我国“拜杜规则”的运行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在“拜杜规则”实施之后我国整体专利产出水平和高校专利产出水平均具有较大增长,但全国总体专利产出和中国高校专利产出主要受科研投入因素的影响。排除研发投入因素之后,中国“拜杜规则”的实施并未能够促进高校专利产出;中国高校拥有的有效专利数量和专利一体化能力与高校专利利用率分别呈正相关,财政资助比例和交易平台依赖度与高校专利利用率分别呈负相关。开放式创新能够统合集成创新、协同创新、创新网络等理论对创新过程的解释,并且对经济技术的影响越来越深刻和广泛。但是开放式创新环境下,专利权分散、交易费用增加、专利质量变差、专利敲竹杠等诸多问题显现,形成了专利市场失灵,对高校专利创造和利用活动带来了新的挑战。高校应当积极适应和参与到新型的专利商业模式中去。既有的“拜杜规则”体系并未能够有效促进高校专利创造和利用,在开放式创新的环境催生下,高校专利相关制度正在发生着新一轮的变革,通过对高校专利制度的演化分析发现了我国高校专利制度变革的若干要点和方向,发现我国以“拜杜规则”为核心的高校专利产权制度的设计中,更加重视专利的利用能力和利用效率,并通过增加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激励、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中、优化专利资助等方式来促进高校专利创造和利用。并据之提出了促进我国高校专利创造和利用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