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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制”作为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模式,存在公共服务供给的行政依赖强而多元主体参与不足、社区自治难以实现的局限,在此现实背景下,“三社联动”成为政府积极探索新的社区治理模式的政策性倡导。2013年起,重庆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社联动”工作,通过将近6年的运作,“三社联动”的运作效果逐渐显现。本文运用合作生产理论视角对“三社联动”的运行模式进行了探讨,在合作生产视角下,“三社联动”是否存在可广泛模仿、推广的实务运作模式?“三社联动”中的各种运作模式是如何建立起联动的合作网络的?“三社”中的各行动主体在“联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对于不同“三社联动”方式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都有哪些可行的解决之道?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根据在重庆市S区调研的社会工作在社区的运作开展情况,本文从行动主体组织特征、拥有的资源及其影响力归纳了三种社区公共服务的“实践模式”,分别是“居委会主导式”、“专业社工推动式”以及“社会组织带动式”。本文在重庆市S区选取了三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即“市民学校”、“社区养老服务站”和“自治物业管理”等,通过深度访谈和观察等方法搜集了相关资料,以此探索和分析“三社联动”过程中每种合作生产类型的典型特征。研究发现,合作生产视角下,“三社联动”工作可分为“社区居委会主导式”、“专业社工推动式”和“社区内社会组织带动式”三种基本模式,其合作生产网络具有各自明显的特点。总的来讲,合作生产有助于增进社区场域内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及回应能力,由于各个地区的社区居委会、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及社区内社会组织的能力状况各有不同,多元化的合作生产类型因此应运而生。本文通过合作生产理论视角构建了当前三种“三社联动”运行模式的框架并进行分析具有一定创新性,但囿于案例的限制,本文没有精确比较不同类型合作生产的选择标准及服务效率。但无论如何,本文所揭示的“三社联动”的合作生产框架及其运行逻辑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当前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