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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公众通过网络舆论愈发广泛地参与到各刑事案件审理中。网络舆论是公众对刑事案件集中反映出的内心诉求,不可避免的两者会发生碰撞。呈现出相互影响、相互冲突的对立统一关系。舆论在网络环境中的特征显示出网络舆论较大的非理性。故在刑事裁判中,不能对网络舆论“听之任之”。一方面,网络舆论可以监督刑事裁判,对刑事司法领域具有积极影响。另一方面,网络舆论也严重干涉刑事裁判,对刑事司法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刑事裁判中不能将网络舆论照单全收,为打破这一困境,参照域外经验与国内现状,寻求途径对网络舆论积极引导。不被网络舆论所困,使二者在冲突中寻求平衡。通过探讨措施来实现网络舆论与刑事裁判的和谐交流。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首要确定文章中对网络舆论讨论的范围,确定在法学意义下展开文章的论述,体现刑法领域的价值诉求。并总结特征对网络舆论定性分析,为接下来的论述做铺垫。第二部分探究网络舆论对刑事裁判的积极影响,网络舆论并不是一无所长。通过案例分析得出,若积极吸取网络舆论中理性优势,则对舆论监督刑事裁判全面进行,深入具体案件,行为认定细化和具体化,避免误判错判,遏制司法腐败具有极大的益处。第三部分分析网络舆论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及原因,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不能完全顺应。再次分析案例,可得出非理性的网络舆论与刑法价值冲突,会干涉案件独立审判,妨碍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影响案件进程,并侵犯相关人员合法权益。而消极影响的产生归结于网络舆论有相关理论与现实因素的支撑。第四部分探求域外相关规定。从英国藐视法庭罪的制定与运行、美国陪审制度的设立及其他国家的措施,吸取经验加强国内对相关立法与案件审理的完善。第五部分提出两者关系构建的措施。找准网络舆论在刑事裁判中的角色定位。在借鉴域外经验下,对媒体报道与刑事裁判关系进行把控,避免案件审而未结,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法院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建立应对舆论压力制度,以及对公众舆论的正确区分鉴别和多维引导与规制,以寻求二者之间良性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