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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载体的农业龙头企业,其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信息和销售网络优势,既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又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及产后的一系列服务,带领农民开拓市场,增加收入,因此,龙头企业的发展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迄今为止,针对龙头企业的相关研究较多,但均未系统涉及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本文以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分析对象,借鉴吸收国内外学术界对企业技术创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与制度特性以及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特性,为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系统评价提供理论依据。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行单个企业间、销售收入规模、分地区以及分产业类型的比较分析,并基于实证分析有关结论和国内外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成功经验的借鉴,提出提升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理论分析表明,由于龙头企业特殊的生产与制度特性,决定了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有着有别于其它类型企业的特性和动力机制,进而决定了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基本要素不同于其它类型的企业。本文指出,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一个由若干要素组成的、综合性的能力系统,是企业作为技术创新行为的诸种内外条件的总和;对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系统评价的总体目标是技术创新能力的整体高效性和结构协调性两个方面;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构成除了一般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具有的四个基本要素,即创新资源投入能力、研究开发能力、生产能力和营销能力之外,还包括了辐射带动能力和管理能力。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分别采用了密切值法、均方差决策法、准层次分析法、熵权法和主成分分析法,客观而科学地反映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整体高效性,利用变异系数法衡量评价企业各项指标间的协调性,结合整体高效性和协调性的评价结果,进而对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行系统评价。系统评价结果显示: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整体水平不高,大部分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且不同企业间技术创新能力差异相对较大;按类型比较,技术创新能力由强到弱的龙头企业类型依次为畜牧业类、水产业类、种植业类和林特产业类;在区域分布方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由强到弱的地区依次为粤西地区、珠三角地区、粤东地区以及粤北山区;在销售收入规模方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由强到弱的销售收入规模依次为10亿元以上、5-10亿元、1亿元以下、1-5亿元;在当前影响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各因素中,管理能力和投入能力的影响程度最高,而企业营销能力的影响程度则最小。管理能力充分表现为龙头企业获得的政策和科研支持以及产学研合作的情况,说明了当前政府的政策和科研支持以及产学研合作对于提升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结合实证分析结论以及美国孟山都公司和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功经验,本文最后就提升广东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出如下对策建议:强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意识,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中坚;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必须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体系;制定并逐步完善与之配套的科技进步政策,运用财政、税务、金融等经济杠杆调节,推进科技投入优化运行;加强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增强企业人才培训工作,加强农业教育经费投入和农户技术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使之成为农业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平台;促进“泛珠三角”区域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区域内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联合开展农业科学研究、农业科技开发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