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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国人的医疗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医疗期望值越来越高,全国各大医院医疗纠纷也随之增多。而医疗纠纷己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成为阻碍医疗卫生事业前进的绊脚石。从医疗纠纷的发展现状来看,呈现出数量增多,具有频发性;覆盖科室广,表现形式多样;成因多样且复杂,情节严重,具暴力倾向;解决方式以赔偿为主,经济目的日趋增强;社会负面影响日趋扩大等特点。这一现象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安定和谐、阻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医患关系的和谐,在事关民众身心健康的卫生领域,有效的化解纠纷和创造和谐是国家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创新调解机制有利于有效缓解医患关系,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被证明能够有效分散医疗执业风险,赔偿医疗机构因医疗侵权对患者造成的损害。本文首先从理论角度阐述和谐社会视角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创新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支撑。其次,根据现实情况,对湖南医疗纠纷“三方联动”调解机制、北京专业行业组织调处机制、山东医疗纠纷“多元化一站式”调处机制、海南第三方调处+医疗风险转移机制、南京营利性中介机构调解机制、宁波理赔处理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等六种国内现有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模式进行详细地分析研究,指出现有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模式在人才、公信力、筹资、法律效力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完善的诸多问题。同时,选取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等六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对其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情况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启示,进一步指导和完善我国的医疗调解机制。再次,对策从第三方调解原则、立法、机构建设、衔接机制四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政策建议。最后对全文主要内容进行概括,说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具有很大的制度优势和市场空间,在建设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体系过程中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