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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领域能否享有平等工作权是一个透视社会中女性经济权利与社会地位的重要视角。在讨论女性工作权时,我们一般强调两点。第一点强调性别平等,第二点强调女性的特殊性。第一个前提男女两性拥有同等的工作权,这是一般性设定,在保护女性工作权的制度设计中男女平等工作权的制度是上位法,但同时也要考虑到女性的特殊性,而这点最主要的是体现在生育上。波伏娃、费尔斯通等女性主义学者都将女性的生育功能视为女性受到压迫的根源。生育作为女性特殊的生理活动,也是女性在公共领域无法与男性平等竞争,影响女性平等工作权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2015年国家开放全面二胎政策,在二孩生育自由的情况下,也无形中增加了女性的生育负担和工作压力,因此生育保险制度对于女性缓解这种障碍并且肯定女性的生育价值至关重要。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市生育保险制度的变迁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改革开放40年来,上海市生育保险制度在发展历程中对于女性工作权保护产生的实际影响。文章主要从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主要以公民身份理论作为理论落足点,梳理了公民身份与女性工作权,女性工作权与生育保险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二部分概述了上海市生育保险制度的变迁历程以及变迁逻辑和上海市现行生育保险制度的主要缺陷。第三部分,主要是介绍与分析国外生育保险制度的总体发展现状,具体介绍了德国和日本的生育保险制度中的相关经验。第四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部分。在以上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上海市生育保险制度优化设计的建议。在生育保险制度设计中坚持以女性公民身份的实现作为价值诉求,同时坚持推动生育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继续扩大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提升待遇标准、简化管理程序,还要将男性生育责任也纳入生育保险制度之中,给予男性育儿假以及以家庭为单位发放生育津贴,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定,平衡两性之间的用工成本,缓解因用工成本造成的性别歧视。并且从对女性的人文关怀转向与价值关怀并行,鼓励与支持女性寻求经济独立,提高社会地位,重视和加强政府责任,推行生育成本社会化。最后是通过增加公共照看机构,降低照料的性别偏见,平衡女性工作与家庭生活的冲突,及时应对新的全面二孩的人口政策使女性突破职业发展的瓶颈,更好的行使工作权利。总之生育保险制度作为探索女性生育价值和保护女性就业的重要工具,其作用和价值值得更多的研究,改革开放以后上海市生育保险制度的变迁及其特点或许能为我们未来探索如何完善生育保险制的设计度带来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