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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第三阶段,该阶段是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为核心任务的。2003年年初,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统一的国资委的成立,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国资委这种职责定位还是方向性、原则性的,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和清晰。实施有效的监管是关系到国有资产是否能实现保值增值的重大问题,而在国资监管中财务监管又是重中之重,是核心和基础。所以研究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的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管制度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因此,本文从国家作为国有资产出资者的角度出发,结合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重点对国家出资人如何加强对财务监管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本文以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为基础,揭示了当前加强出资人财务监管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价值,归纳了财务监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继而围绕国有资产监管的目标、外部环境的分析解读,探究了建立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管制度的目标,提出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推动现代企业制度、依法保障出资人权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财务监管制度为总目标。在这个总目标下,归纳了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基本构架,概括起来,是形成出资人结合运用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和综合评价三种监管手段的监管制度体系。本文对实现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和综合评价的主要途径进行了分析,以解决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中对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真实、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力量分散等突出问题,梳理了出资者可以运用的各项监管措施和对策,如开展预决算的审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进行财务评价等;结合国有资产监管的环境,为提高出资人财务监管的效率,对配套制度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是一项挑战性和探索性很强的工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研究和探索如何在实践中确保出资人职责的正确到位和有效实施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