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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我国,从街头饮食摊点到星级宾馆,从中式饮食到西式餐饮,餐饮业早已成为与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行业。处于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是“从田园到餐桌”的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后一环,也是整个食品安全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断冲击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如何做好最终消费环节的“守门员”,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餐饮业发展、管控的长效机制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 本文以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为背景,以廊坊市开发区卫生防疫组织为研究对象,以餐饮企业管理理论、公共事业管理理论、食品安全监管等理论为基础,描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分段监管体制,界定社会公共卫生防疫组织的功能定位与具体职责特征。以廊坊市开发区为例,分析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成功经验,从法规标准体系、监管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企业自身建设、信用体系建设、量化分级管理、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理及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等方面提出对策思路与发展建议,即在完善的法律标准体系前提下,建立监管部门外在约束、企业内部自我规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完善的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理为保障的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本文所得出的结论,对廊坊开发区具有现实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