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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作为人类特殊的实践活动,是运用已有知识、方法和经验去探索、揭示真理的客观活动,其使命就是通过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促进社会发展、增进人类福祉。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学术活动最本质的价值体现,也是学术职业的特殊重要性所在。要使学术活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认同“责任”在学术活动中的位置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在学术伦理缺失现象较为严重的今天,学术失范和学术失责行为已给我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风气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通过法律或其他社会控制机制加以惩戒,虽不失为有效之举,但从伦理学角度研究学术责任的道德意义和价值,则可达到标本兼治的理想效果。因为学术行为主体只有在对学术责任正确体认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对学术事业、对他人、对人类社会强烈的责任感,才会在学术活动中自由自觉选择具有向善性的行为,即将知、情、意、行统一于自己合伦理性的学术行为之中,承担起探求真理、教化民众、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和学术责任。 本文主要以伦理学基本理论作为理论支撑;综合运用了哲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进行理论论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等方法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采用伦理学特殊方法,即对道德现象进行价值分析和判断的方法,分四部分对学术责任进行了尝试性研究和探索。 第一部分,首先从理论层面阐述了责任和学术责任的基本内涵,并通过对“学术”和学术责任主客体范围的限定,将本文的研究对象确定为狭义的学术责任。在此基础上,从职业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四个维度具体论述了学术责任的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运用伦理学基本理论,对学术责任进行了整体把握,从真与善、自律与他律、道德的实践精神以及集体主义原则四个方面,明确了学术责任的伦理关涉问题。并且还从“应然性”的层面上提出了学术责任的理想范式,从而不仅对学术责任的实现过程起到指引作用,而且还能对目前学术界的责任缺失状况进行深刻的伦理反省。 第三部分,在指出我国目前学术责任缺失的表现后,分析论述了学术责任缺失的伦理归因:价值取向上的趋利性;学术道德规范“淡出”或“虚化”;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教育缺失;个人收益与成本的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