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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以其信息量大、服务便捷、商品直观等优势,实现了消费者足不出户也能方便快捷地完成购物过程,被誉为“继零售、超市之后的第三次销售革命”,成为广大消费者日益接受的消费方式。然而,由于电视购物特有的消费者不能直接接触商品而冲动消费、买卖双方不见面多为异地交易等销售特点,迅速成为了消费者申(投)诉的热点之一,投诉焦点聚集在电视购物的虚假宣传问题。大量制作粗糙、夸大宣传的电视购物商品信息在电视媒体上播放后,使许多消费者轻信商品的品质,购买后才发现与实际不符,极大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使大众对媒体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从2006年《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下发以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电视购物主要监管部门共发布了近10条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电视购物行业的经营秩序,打击电视购物的虚假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然而,如今一打开电视机,各地的卫视频道依然还在此起彼伏地播放虚假宣传严重的违法电视直销广告;即使是由各地电视台开办的家庭购物频道,购物节目的内容也存在夸大产品功能的现象,引起消费纠纷不断,这一切都已经影响到政府监管维护公共利益的根本。在各监管部门加大对电视购物监管力度的现状下,我国政府对电视购物监管失灵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本文从政府监管理论出发,将“电视购物虚假宣传”作为电视购物监管研究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对电视直销的虚假广告监管和电视购物节目的虚假信息监管,对我国电视购物的监管现状予以研究,并从监管规则、监管机构、监管方式三个方面分析监管失灵的原因,在参考国外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推动电视购物监管体系的完善,力求规范整个电视购物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