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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兵部是尚书省六部中负责军事政务的部门。军籍管理、参议朝政、军事统辖是唐代兵部的三项重要职权。军籍是指军队中官兵的名册,兵部所辖的兵部司是唐代的军籍管理机构,由兵部司的长官兵部郎中与员外郎具体负责军籍管理事务。兵部郎中掌现役军人的名簿,兵部员外郎掌派遣在役军人的名数。不仅如此,唐代的“高品子”和“品子”,也受兵部的管理。唐代规定每年十一月将军籍上报于兵部,而且征发府兵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但到唐代中后期,兵部对军籍的管理发生了变化,总的趋势是由军籍管理逐渐转为军额控制。兵部主管军政,职重位尊,尤其是唐代前期,兵部尚书以入相、八座、朝参的方式而参议朝政是十分普遍的。唐初的“八座”议事,是南北朝宰相议政制度的遗存,到了贞观末尚书省与宰相机构分离后,“八座”的职能已经被政事堂所取代。它的形式和范围也发生了变化,以尚书省集议的新形式在唐代政治中发挥作用。隋朝及唐初,兵部除了负责军事行政事务外,还常常以兵部尚书作为军事统帅,领兵出征。后来随着军事制度的变化,唐朝在边防区设立节度使,兵部在军事行政上对节度使有统辖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