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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事业单位改革成为我国公共部门改革的第三阶段。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不亚于前两者,而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又高于前两者,因此,引起了政府管理层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量多面广,财政不堪重负,提供的公共服务总量投入不足、分布又不均衡,具体运作也不理想。近些年,围绕人事、分配制度等进行了多次改革,但效果并不理想。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能否有效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已经成为实现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很显然,如果体制不调整,就根本不可能有广泛、公平和有效率的公共服务提供。
对此,本文通过对事业单位及其人事制度现状的分析,并立足于江西省九江市的人事制度改革全过程的观察和分析,提出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革应该以建立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搞活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分流安置制度、健全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作为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实国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建立权威的综合协调机制、分门别类实施改革、尽快出台与改革相匹配的政策措施等多项改革举措,从而重构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激活事业单位人员谋发展、找出路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完成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