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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遗产是地球在漫长演化过程中形成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人类为保护这些弥足珍惜的自然遗产在各个方面都做出了极大的努力。特别是,1975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诞生以后,在全球范围内揭开了保护自然遗产的新篇章,世界各国纷纷采取行动,积极开展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自我国于1985年批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我国在自然遗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是,与自然遗产保护相关的立法工作却一直相对滞后。因此,本文拟就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机制问题展开研究,从自然遗产的基本概念入手,回顾自然遗产保护的历史发展和国际法渊源,着重从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相互协调的角度,分析我国自然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自然遗产保护法律机制的基本途径和制度设计,以便为自然遗产保护立法、为国民树立良好的自然遗产保护理念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和依据。 文章内容共分为六个章: 第一章,自然遗产及其法律保护机制概述。主要运用理论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深入细致地对自然遗产和法律机制的基本概念加以明确,并对自然遗产与法律机制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剖析。 第二章,自然遗产保护的历史发展。主要通过对自然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的考查来揭示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机制的历史渊源与基础。 第三章,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法渊源。主要通过对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法渊源的考查来分析构建我国自然遗产保护法律机制的国际法渊源。 第四章,发达国家和地区自然遗产保护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通过对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自然遗产保护的理念、政策、法律加以考查和比较,归纳出其值得借鉴的经验。 第五章,我国自然遗产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与缺陷。主要通过对我国现阶段自然遗产保护法律制度的渊源、组成结构等现状的分析,指出其目前因不能适应自然遗产保护发展趋势而表现出的缺陷与不足,并按照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相协调的观念,对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进行了细致分析。 第六章,构建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机制基本途径与主要制度设计。综合以上几个部分的相关论述,仔细分析构建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基本途径,并提出主要制度的设计思想、基本架构和外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