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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居家养老是我国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家庭照顾者是居家养老的主要照顾力量。由于照顾老年人具有长期、繁琐、复杂等特点,导致照顾者产生身体、心理、情感、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压力和负荷,因此照顾者对有效的社会支持性服务有较高的需求。国外经验表明,良好的社会支持能够有效减轻照顾者负荷,提高照顾者和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如何在居家养老背景下为照顾者提供有效的支持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的老龄化呈现“未富先老”的特点,这一点和国外有较大差异,因此我国无法直接套用国外的照顾者支持模式。鉴于此,本研究首先探索适宜我国开展的、老年人家庭照顾者迫切需求的社会支持性服务,然后进一步探讨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和政策性建议。本课题主要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上海市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社会支持性服务项目的研究研究目的: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开展的,能解决我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迫切需求的社会支持性服务项目。研究方法:首先通过文献研究综述国内外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社会支持性服务项目,其次通过质性研究探索我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的社会支持性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上海市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社会支持性服务项目。后期通过Delphi专家咨询法对初步形成的服务项目进行评价及修订,最终形成上海市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社会支持性服务项目。研究结果:最终形成了包括4个方面(工具性支持、信息性支持、自尊支持、社会陪伴支持)和29个项目的社会支持性服务项目。研究结论:老年人家庭照顾者迫切需要一系列的社会支持性服务的开展和运行;专家对社会支持性服务持肯定态度,肯定了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部分: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社会支持性服务的支付意愿研究研究目的:通过量性研究进一步评价家庭照顾者对社会支持性服务项目的需求程度,并通过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探索社会支持性服务项目开展的市场可行性。研究方法: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调查了277名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研究结果:①支付愿意:对总体支持服务有支付意愿的照顾者共190例(68.6%);对具体支持服务项目的支付意愿不同,按照愿意支付费用的照顾者的高低排在前五位的有:康复训练服务182例(65.7%)、就诊转诊服务178例(64.3%)、社区送餐服务171例(61.7%)、家居安全环境改造167例(60.2%)、辅助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沐浴、穿衣、进餐、洗漱、如厕等)166例(59.9%);排在后五位的支持服务有:替代付水电费148例(53.4%)、文化娱乐活动149例(53.8%)、角色适应训练149例(53.8%)、压力释放训练150例(54.2%)、替代购物150例(54.2%)。②支付金额:照顾者对社会支持性服务愿意支付的金额偏低,对总体支持服务而言,有121例(43.7%)照顾者的支付意愿在600~800元/月;对具体支持性服务项目而言,对老人的康复护理服务和交通协助服务愿意支付的费用相对较多。③影响照顾者对总体支持服务的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有:年龄、家族疾病史、分担照顾责任的人数、承担照顾责任的时间、家庭月收入等。研究结论:照顾者对社会支持性服务项目持肯定态度,对不同服务的需求各有侧重。卫生服务提供者应大力开展照顾者迫切需求、有支付意愿的支持服务,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照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