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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适应现实的需要,突破了我国法律原有的担保体系,将应收账款质押作为权利质押的方式之一,以法律的形式扩大了担保方式的范围,为我国企业融资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道路。
为了分析应收账款质权的设定、实现与风险防范,本文首先介绍应收账款质押的相关概念,即应收账款是商事主体之间基于信赖关系,赊销商品或者服务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据应收账款的性质讨论应收账款质押的特征、范围、存在的意义,及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本文将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与其它国家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阐述各国在应收账款质押设定以及质押权的实现等方面的异同,重点研究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主体、内容、期限、质押权实现的特点。讨论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将书面形式与登记作为应收账款设定要件的法律意义与现实意义。文章在论述了应收账款质权的效力的基础上,逐一分析质权实现时所涉及的通知第三债务人的义务、同一应收账款上多个质权的实现顺序,以及主债权到期日与应收账款到期日不一致时应收账款质押的实现方式等特殊问题。
文章最后根据上述理论与立法实践的分析,讨论应收账款质押存在的制度风险和商业风险。从当事人的信用风险、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风险以及付歆路径和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等方面分析了应收账款质押所产的风险。从当事人的操作以及法律体系的完善两个角度提出风险防范的措施及相关建议。为了最大程度的避免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一方面需要质权人仔细衡量商业风险,金融机构作为质权人对于质押的应收账款的选择、质押合同的订立以及在质押期限内的跟踪调查都直接影响到其自身质权的实现;另一方面立法者也应该从应收账款质权的顺利实现出发,为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范围、质权的设定、权利实现时各方利益的平衡等问题制定合理的制度,维护应收账款质押的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