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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大量农用地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冲突。不仅阻碍了城乡经济的统筹发展,更是对政府能力、政策实施与社会稳定造成不可估计的负面影响,其中失地农民的问题是焦点所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善农民失地之后的福利状况,即提高福利水平与缩小个体间福利差距。本研究以天津西青区、东丽区、武清区与静海区共432户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根据Sen的可行能力框架与Roemer的机会平等理论,利用模糊评价法测度失地农民当前福利状况,并且基于OLS回归的Shapley值分解方法考察研究区域失地农民福利不平等的影响因素及其对福利差距的贡献度。研究表明,(1)失地农民整体福利水平偏低,84.1%的福利指数隶属度在0.500以下,主要集中在0.101-0.300之间。就各项功能性活动而言,经济状况、社会保障与工作在福利测度中权重较大,但所获得的福利水平较低。其余维度福利状况较好,分别是心理、个人休闲与娱乐、居住条件与生活环境。(2)个人特征、农民分化和人文地理环境三方面的11个不平等因素对福利差距的影响及其贡献度存在差异。OLS回归结果显示,征地意愿、文化程度、工作机会、家庭就业人数占比、承诺期落实、空气质量、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对福利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年龄、收入基尼系数和看病花销对福利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并且,各调研区域之间福利水平存在显著差异。(3)根据福利差距分解结果表明,不平等因素对福利差距贡献度由高到低依次是:收入基尼系数、区域、文化程度、工作机会、年龄、家庭就业人数、征地意愿、看病花销、土地利用经济效益、承诺期落实、空气质量。说明个体特征的异质性会拉大福利差距;农民就业分化、收入分化、区域环境、区域政策等诸多潜在的不平等因素不容忽视;失地农民福利不平等因素来源的多样化,势必增加农民市民化的阻力。基于结论,笔者建议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扩展补偿范围,推行多种补偿方式;鼓励和扶持愿意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加大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落实力度,确保年龄偏大或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民能够享受到城镇发展带来的成果;政府部门要站在全局统筹考虑,尽量消除失地农民外部环境不同所造成的福利差距,尤其是地区差异;对各区政府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景观环境有一定标准,并加强对各区政府就业安排的监督。总之,失地农民福利水平的提升与个体、区域间福利差距的缩小,不仅有助于农民的市民化道路,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