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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81年国内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诞生至今,金融租赁在我国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目前金融租赁公司总数接近300家,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上升势头,仅今年上半年国内新增了58家公司。然而,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国内很多企业仍然不习惯通过租赁的形式进行设备生产,这在无形中制约了该行业的发展潜力。事实上,当前作为全球金融租赁业老大的美国,国内企业中租赁资产占据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80%以上,德国大众汽车和奔驰汽车集团也习惯了以金融租赁的形式销售产品,作为东亚近邻日本早已跻身全球金融租赁年交易量前三甲,金融租赁已经成为全球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当前我国金融租赁业监管制度的设计也存在不足,银监会和商务部分头监管的模式容易造成企业间不公平竞争,相关的税收会计制度也亟待完善。 本文主要采用了对比分析和逻辑演绎的研究方法。一方面,本文选取美国、日本和德国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金融租赁业在该国的产生背景以及发展历程,并归纳总结出该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特点,着重研究政府在法制监管、税收制度以及会计准则等方面的举措,供我国发展租赁业提供学习借鉴;另一方面,本文系统回顾了金融租赁业在我国诞生至今三十余年的成长路径,并按照发展的进程划分了四个不同的阶段。在充分解读金融业“十二五”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参考国外同行的监管经验,提出了适合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监管模式并就当前如何完善该行业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包括以下5部分: 第一部分是绪论。首先分析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并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两方面剖析了选题的意义,接下来回顾国内外学者关于金融租赁相关理论的研究成果,并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结构框架,总结出创新之处。 第二部分是对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现状的分析。首先阐述了金融租赁概念的内涵,并总结出金融租赁的三大特征和三大优势,接下来详细回顾我国金融租赁业过去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并根据发展进程将这段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最后论文概括出当前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面临的四大突出问题:市场认识程度不高、专业人才数量偏少、相关法规不够健全、政出多门管理混乱。 第三部分是对国外金融租赁业发展的比较研究。本文对美国、日本和德国的金融租赁业发展进行回顾,着重分析该行业在上述国家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法律、会计、监管等措施,总结出各国的发展特点。最后在横向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完善的三点启示:加强金融租赁的宣传普及工作,转变传统的物权观念;通过财政补贴和减免税收等方式促进行业发展;对金融租赁业的监管要适度。 第四部分是对如何加快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提出对策建议。论文首先阐述了当前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既有对国际发展趋势的判断,也有对我国“十二五”期间金融业发展整体规划的分析。之后详细阐述国际社会金融租赁业通行的三种监管模式:市场调控型、适度监管型和严格监管型,比较了各自利弊及适用条件,并结合我国的现状指出“适度监管”是最适合当前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监管模式,并详细阐述了如何在运营成本支出最小化的前提下改进当前的监管制度,实现能兼顾对行业监管和对企业监管相结合的双重目标。最后一节是完善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五部分是结论与展望,总结了论文的研究观点,并指出了下一步的研究方向。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研究视角的创新。金融租赁作为一种新生的融资业务,尽管已产生了六十余年,在我国也有三十余年的历史,但是由于中西方文化观的差异,迄今为止还有很多企业不熟悉和不接受这类融资模式,导致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租赁的市场渗透率相对偏低,与我国日益崛起的经济大国地位不相匹配。由于金融租赁自身的优势能够很好地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服务,所以有必要将这种融资方式向更多有需要的企业普及,论文还分析了当前制约该行业发展的弊端,提出来加快完善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2)研究观点的创新。市场调控型、适度监管型和严格监管型是目前全球金融租赁业比较流行的三种监管模式,监管模式本身没有优劣之分,只与具体的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有关。监管是手段,发展才是目标。本文结合中国金融行业当前的发展水平,提出了适度监管是最适合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监管模式。并详细阐述了应当把对行业的监管职能和对企业的监管职能相分离,以监管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