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4年4月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决定对菊酯类农药是否可以用于稻田进行评估,其主要原因是该类农药对水生生物,尤其是对鱼和虾高毒。
以精高效氯氟氰菊酯(Gamma-cyhalothrin,GCH)和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LCH)为有效成分分别制成的微囊悬浮剂(CS,Capsule Suspension)和水乳剂(EW, Emulsion oil inWater)于2004年在我国上市(以下将两种制剂分别简称为GCH和LCH)·LcH含有两个异构体,其中一个对昆虫活性很高但另一个活性很低;GCH只含有LCH中对昆虫高活性的异构体。本研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水稻栽培管理方法和美国的水生生物风险评估模型,比较分析了在我国水稻田叶面喷雾使用GCH和LCH对鱼、虾、蟹的环境风险,初步分析探讨了在我国条件下两种农药在稻田使用对水生动物的风险,并结合我国稻田田间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风险管理办法。具体实验结果如下:
1.室内毒力测定表明,GCH 15CS和LCH 25EW对二化螟(Chilo suppressalis)的LPD回归方程分别为Y=4.93176+1.99689x;Y=4.57580+1.71568x。LC<,50>值分别为1.0982 μg ai/ml和1.7454μg ai/ml。剂量与毒性表现出了高相关性。GCH的LC<,50>值为LCH的0.6292倍。这个结果表明,GCH对二化螟的毒力远远大于LCH,但是未达到2倍。室内毒力测定与田间药效试验在条件、药物进入昆虫体内途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个结果虽然与预期的结果不同,但还是反映出了GCH对二化螟的活性远远高于LCH的基本假设。
2.GCH 15CS与LCH 25EW对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Cnaphalocerus medinalis)均有很好的防治效果,但二者用量有很大差异,GCH对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的活性为LCH的1倍左右。根据田间实验结果,建议GCH15CS和LCH 25EW的用量分别为7.5-10 g ai/ha和15-20 g ai/ha。杀虫双用量为810 g ai/ha时未达到可以接受的田间防治效果,这可能可以认为是对抗性的进一步证实。
3.GCH 15CS和LCH 25EW在稻田的用量分别为lO g ai/ha和20 g ai/ha,且用量的50%落入稻田水的假设条件下进行室内模拟试验。GCH 15CS的半衰期T<,0.5>为4.5 h,LCH 25EW的半衰期T<0.5>为3.9 h。72 h和96 h后在模拟器中分别检测不到GCH和LCH,二者在稻田水中的残留动态没有显著差异。
两种药剂在稻田土中的残留动态相似,半衰期分别为105.8 h(4.4天)和127.4 h(5.3天);都在药后24 h时在土壤中的浓度达到最高值。
4.采用半静态法研究得出GCH 15CS和LCH 25EW对于斑马鱼(Brachydanio rerio)的毒性没有显著性差异,96 h LC<,50>分别为1.93和1.94 μg ai/L,毒性等级均为“剧毒”;但二者对草虾(Macrobrachium nippoensis)的毒性具有显著性差异,96 h LC<,50>分别为0.28和0.04 μg ai/L。LCH 25EW对虾的毒性远远高于GCh 15CS。
5.在模拟试验中发现在实际应用的情况下GCh与LCH对鱼的安全性或者风险性处于同等水平,并没有因为LCH用量为GCH的一倍而在对鱼的风险上表现出差异。
GCH对虾的毒性比LCH低数倍,防治害虫的用量仅为LCH的一半,但在模拟试验中二者对稻田和与之相连的水塘中水生动物的风险并没有显著差异。
6.按推荐剂量防治稻田害虫,用药后8 h内可能会造成稻田内鱼的急性死亡,但24 h后对鱼的风险可以接受。因此可以采用避难所的方式对鱼提供暂时的保护;用药后24 h排水对受水水塘中的鱼和中华绒螯蟹安全。
GCH和LCH对虾的毒性风险很高,只要用药,都可能导致水塘中虾的大量死亡。但如果药后田间持水7天后再排水,对水塘中的虾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室内模拟试验表明,菊酯类农药对虾的风险远远超出了预期的想象,即使在稻田模拟器中的田水已经检测不到GCH或LCH的情况下再稀释5倍的水体中,两种农药仍然可能导致虾的死亡。这一研究结果表明对于虾的风险管理要格外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