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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移民工程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解决我国贫困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然而实地调研发现,部分移民搬迁后没有腾退迁出区原有宅基地,影响了扶贫效果和迁出区宅基地复垦工作。扶贫移民是十三五期间扶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研究扶贫移民项目中原宅基地腾退问题对于促进扶贫脱贫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人口迁移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四个地区275份问卷调查为基础,通过建立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造成移民搬迁意愿和原宅基地腾退意愿相背离的原因,并通过对比分析原宅基地腾退意愿和腾退行为,进一步探讨造成腾退意愿和腾退行为不一致的原因,针对这些原因提出相应措施,为促进宅基地腾退、完善扶贫移民工作提供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移民搬迁意愿和原宅基地腾退意愿存在差异,移民参与搬迁意愿的比例高于腾退意愿,主要是由于安置房面积小、搬迁后生活成本大幅增加等导致移民后生产生活水平下降、生活得不到保障造成的。(2)原宅基地腾退意愿和腾退行为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家庭人口规模、支出变化、人均土地面积、生产条件变化、是否通水和安置区发展预期等因素对腾退意愿和腾退行为的影响效果一致。其中,安置区是否通水、生产条件变化和安置区发展前景预期这几个变量对腾退意愿和腾退模型的影响均排在前三位,说明移民在选择是否腾退原有宅基地时,更关注与其生存发展相关的经济和生计问题。(3)原宅基地腾退意愿和腾退行为存在差异,腾退意愿不一定会转化为腾退行为,影响腾退意愿和腾退行为的因素及其重要程度是有差别的。做腾退意愿表达时,移民偏重于考虑搬迁前后收入、支出、生产等条件的变化;面临腾退决策时,则不仅考虑这些因素,还要综合权衡继续使用原宅基地的成本等因素。根据以上结论,在今后的扶贫移民项目中,政府应重视移民户的实际需求,从供水、生产、住房、产业发展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提高移民搬迁后生活水平。首先,要确保确保安置区移民用水问题,加强前期土地详查以确保土地质量和安置能力,以家庭人口为单位合理确定安置房标准;其次,要在安置区先行发展产业以带动安置区的发展;最后,各地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基于地区多样化的生计特点采取适当的安置模式,只有可持续的生计模式才能使移民迁的、稳得住,从而推动原宅基地腾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