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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换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房地产中介组织和房地产从业人员应运而生,房地产中介组织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主体,在经济生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业作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出现了行业发展“过热”的现象,房地产中介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而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行业,它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但是目前我国还处在摸索阶段,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相比,特别是相对于成熟的美国中介市场,但是对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来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中介也逐渐在发展进步,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房地产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制约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各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房地产中介进行了研究、也有不少优秀的成果相继问世,这些成果为促进我国房地产中介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但从现有的大多学者关于房地产中介的研究成果来看,其大多数的理论研究都是从经济学、社会学的角度加以研究的并对此提出了解决的对策。从目前来看很少从法学的角度来研究房地产中介组织,我国房地产中介市场发展滞后、混乱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立法的不完善,所以说对房地产中介组织从法学的角度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房地产中介违规操作的表现形式,深入研究其内在原因,并在归纳、总结和借鉴国内众多学者对房地产中介的研究成果以及美国、德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基础上,经过比较和分析,针对我国房地产中介的违规行为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在结构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中介的概念、中介组织的概念与特点以及中介组织的地位与作用进行阐述,接下来介绍了房地产中介组织的概念与特点、房地产中介组织的地位与作用,深入了解房地产中介的立法状况。第二部分分析国外及台湾地区房地产中介组织的法律规制,通过这部分对比分析,通过对美国、德国、台湾地区房地产中介组织的法律规制的状况分析,希望能对我国房地产中介组织起到一些借鉴作用。第三部分分析我国房地产中介组织的发展情况、我国房地产中介组织的法律规制及其问题,如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不严格、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低、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披露不真实、霸王合同、卷款潜逃等多种问题。第四部分针对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中介组织层出不穷的问题提出加强房地产中介立法、严格的中介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房地产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建立诚信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与能力等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