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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国微观主体活力增强,小微企业不断蓬勃发展,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科技创新的源动力和扩大就业的主阵地,对中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同时也为小康社会建设奠定了基础。按照我国工商管理总局出台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可知,在2013年年底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已经达到1169.87万家,占企业总数的76.57%。这些小微企业解决了1.99亿人口的就业问题,在主体市场小微企业已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如此庞大的规模,其创造的服务与产品价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据的比例达到了60%,完成了国家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四十,并且小微企业也有很多项专利发明和新产品研发,占国内发明专利的65%,占据新产品研发的80%,也提供了一半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因此小微企业已经成为了“新鲜血液”,不可轻视其在经济发展中做出的贡献,同时也解决了人口就业问题,不断研究开发新兴技术,帮助国家经济稳定。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在近年来已呈下降趋势,企业面临的是结构优化升级,产品加强更新,增强整体市场竞争力,这就要求小微企业走向创新驱动“新常态”,因此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可以反映出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轮廓。本文以金融危机后期作为研究节点,结合黑龙江小微企业具体情况,探讨税收优惠政策对其产生的影响。在金融危机时期,不少税收优惠政策都只是临时性的,不过黑龙江省对小微企业进行扶持的态度和行动必须长期保持下去,因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深入研究各种临时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寻求可以对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产生推动作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就营改增方面而言,结构性减税是今后该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扶持的发展方向,以彻底改变过去只采用降低税额的做法,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强化,对黑龙江小微企业的税额呈现不同的变化,合理性的安排或增或减但最终仍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