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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与监禁矫正相对应。其理念始于19世纪末近代学派的行刑社会化思想,我国的社区矫正于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为社区矫正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通过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使缓刑、管制、假释及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得到管理和改造。 本文首先阐述了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综合分析国内外社区矫正发展现状、国内学者对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概念界定以及我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矫正对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通过对社区、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基本特征、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的阐释,结合对具体单位的研究,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南芬区社区矫正工作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南芬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社区矫正宣传力度不足、广度不够;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完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基础薄弱;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过于模板化等一系列问题,并对如何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探究,创造性地提出“四心”管理模式,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使社区矫正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力求为南芬区社区矫正工作未来发展方向提出有益的建议及参考,在预防、减少犯罪,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